女鄰愛撞牆 制止不理可罰款
2016年08月27日00:00 黃哲民/台北報導
鄰居發出噪音擾鄰可以管委會發函制止。示意圖
不具名讀者問:
最近我們家住處五樓住一位女性,總是會一直哭喊哭叫以及咒罵,非常的大聲,今天早晨她不斷的拿物品撞擊牆壁,我們是住三樓,但是她的撞擊是整棟樓都感受得到。我不得不開始想她之後是否會做出更可怕的行為。請問,除了到警察局備案,是否還有其他的方式可以保護我們自身以及社區的安全呢?
律師謝岳龍答:
依據讀者來信描述,該住戶已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1項及第5項的規定,住戶不能任意製造所謂喧囂震動的規定,讀者可請求管委會發出公文,制止喧囂住戶,如果住戶再不遵守,管委會就可發函給當地的市政府主管機關,請求依法裁罰。
至於被干擾的民眾,若有辦法證明他因為樓上住戶發出這種聲響,造成他身體受到傷害,或者是精神上的痛苦,即可來請求相關的慰撫金等損害賠償。
資料來源: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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