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討回遭佔用的繼承土地 得先注意這幾點
2016年09月23日00:00 呂志明/採訪整理
土地遭人佔用,可提告請求拆屋還地。示意圖
讀者李光燦問:
我舅舅繼承的祖產土地,最近在地籍圖上發現,疑似被附近的國小房舍佔據不小部分,請問我們要如何請求返還?
律師孫治平答:
《民法》對於所有人的土地遭到他人無權占有時,設有《民法》第767條所有物返還請求權的規定,也就是所有人對於無權占有或侵奪其所有物者,可以請求返還;對於妨害其所有權者,也可請求除去。所以,如果土地遭他人無權占有,可向法院起訴請求無權占有人將土地騰空還給所有人。
由於讀者只是懷疑舅舅繼承的祖產土地,疑似被附近的國小房舍佔據,建議先向地政機關申請土地鑑界,以確認繼承的祖產土地是否確實遭國小房舍占有及範圍,如果確認遭占有,還要看被繼承人生前是否同意讓國小使用該土地,因為若被繼承人生前同意國小占有土地,則繼承人原則上必須概括承受。
此外,就算被繼承人並未同意讓附近國小占有使用該土地,也要注意當初國小占地時,被繼承人是否知道?知道後有無提出異議?這些因素也會影響讀者的舅舅是否可以順利請求占有人拆除房舍返還土地,提醒讀者提起訴訟前務必一併注意。
資料來源: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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