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律法律網全省免費法律諮詢

免費法律諮詢專線: 0809-091-399
發生車禍了,處理有撇步! 收到支付命令應特別注意事項 拋棄繼承與限定繼承的迷思 何謂夫妻財產制?
首頁 諮詢項目 時事新聞 大法官解釋 案例分享 法律知識 書狀範例下載 相關連結
首頁 連律法律網 > 大法官解釋 回上頁 回首頁

大法官解釋

解釋字號:釋字第686號

解釋公布日期:民國100年3月25日
解釋爭點:解釋公布前以同一法令合法提請解釋未併案之不同聲請人,是否同為解釋效力所及?
解釋文:本院就人民聲請解釋之案件作成解釋公布前,原聲請人以外之人以同一法令牴觸憲法疑義聲請解釋,雖未合併辦理,但其聲請經本院大法官決議認定符合法定要件者,其據以聲請之案件,亦可適用本院釋字第一七七號解釋所稱「本院依人民聲請所為之解釋,對聲請人據以聲請之案件,亦有效力」。本院釋字第一九三號解釋應予補充。
---
詳細理由書、意見書、聲請書及其附件請見資料來源。
資料來源:司法院大法官

線上諮詢系統立即連線,專員即刻為您服務。
我想諮詢,我可以諮詢哪些項目?
時事報你知,社會各類案件及新聞消息快報。
法律知識家,各種常見問題說明及真實案例分享。
家庭暴力,不再是家務事。家庭暴力防治法與民事保護令制度,幫助您遠離傷害。

立即預約免費法律諮詢

姓名: 性別:
女生 男生
居住地區:
電話: 諮詢項目: 聯絡時間:
問題簡述:
免費法律諮詢專線: 0809-091-399 連律法律網 版權所有 ©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