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二日沒了 老闆這樣做勞工沒輒
2016年09月13日00:00 呂志明/採訪整理
近年勞資糾紛頻傳,日前華航員工罷工後,雙方協商化解危機。資料照片
讀者李先生問:
我們公司其他部門都實施周休二日,僅行政部門編排周一到周五上班7小時,周六上班5小時,符合每周工時40小時的規定,讓行政員工權益受損,經反映公司竟回覆法令未規定要周休二日。請問公司的作法是否合法?該如何爭取公道?
律師孫治平答:
雇主要求員工周一至周五每日工作7小時,周六工作5時,是否合法?依照《勞動基准法》第30條第1項規定,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8小時,每周不得超過40小時。同法第36條規定:勞工每7日中至少應有1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讀者的公司要求行政部門員工每週工作之時數未超過每週40小時。每天也沒有超過8小時。每1週也有1天的例假日。因此,公司針對行政部門之工作要求,並未違反《勞動基準法》的規定。
由於公司並未違法,如果讀者李先生如果想要改變公司規定周休二日,最好的方法,還是要與公司溝通,請公司站在員工的角度著想,將休假改為每周休息二日。
資料來源: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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