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欠款 這些情況子女得代償債
2016年10月11日00:02 呂志明/採訪整理
黃小姐收到法院公文,要為母親欠債而強制扣薪,當場傻眼。示意圖
讀者黃小姐問:
日前收到公司轉交一份要強制扣薪3分之1的公文(台南法院),上面描述是我的母親欠款10多萬要強制扣薪資。但我的母親並沒有在我服務的公司上班,怎麼會收到強制扣薪的公文呢?想了解是否會因為母親的欠款而強制扣女兒薪資?公文上載明的時間我尚未成年也沒有簽任何的文件,我該如何處理?
孫治平律師答:
原則上,債權人只能向債務人請求給付,父母的欠款不能向子女請求給付,這份強制扣薪3分之1的公文,是不是讀者以前曾經為父母的債務,簽署過連帶保證的文件,要請讀者仔細回想,或請讀者到法院去閱卷,確認債權人以什麼理由聲請強制執行。
如果讀者與債權人無任何債務關係,債權人卻對讀者聲請強制執行,提醒讀者應趕快向法院聲明異議,或提起異議之訴,以確保自身權利。
實務上常見的情形,是子女擔任父母債務的保證人,如父母代理未成年子為保證行為,依《民法》第1088條第2項但書之規定,應為無效。
此外,也常見父母辦信用卡附卡給子女使用,但銀行要求附卡持卡人對正卡的欠款也須負清償責任,但法院多數見解認為,正卡持有人需對「正、附卡」的消費金額負清償責任,而附卡持有人僅需對「自己」的消費帳款、也就是附卡消費負清償責任。如果讀者有上述情形,也可提起異議之訴主張權利。
資料來源:
蘋果日報
請選擇
基隆市
臺北市
新北市
桃園市
新竹縣
苗栗縣
臺中市
彰化縣
南投縣
雲林縣
嘉義縣
臺南市
高雄市
屏東縣
宜蘭縣
花蓮縣
臺東縣
澎湖縣
金門縣
連江縣
請選擇
民事案件法律諮詢
家事案件法律諮詢
刑事案件法律諮詢
非訟案件法律諮詢
車禍案件法律諮詢
債務清理法律諮詢
強制執行法律諮詢
智慧財產權法律諮詢
其他法律問題諮詢
任何時間皆可
9:00 - 10:00
10:00 - 11:00
11:00 - 12:00
12:00 - 13:00
13:00 - 14:00
14:00 - 15:00
15:00 - 16:00
16:00 - 17:00
17:00 - 18:00
18:00 - 19:00
19:00 - 20:00
20:00 - 21:00
上午時間皆可
下午時間皆可
晚上時間皆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