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廣告差很大 想退租要這樣做
2017年01月02日00:00 孫友廉/採訪整理
在都會區有很多人有租屋需求。翻攝網路
不具名讀者問:
我當初在租屋網找到現在的房子,她寫附20M光纖網路、平面車位、天然氣。但是入住發現網路是WIFI,平面車位是公園旁邊的停車格,要自己叫瓦斯桶,現在租屋網上的資料已經關閉了,我也沒證據證明他當初開的條件,請問我可以提前退租拿回全部押金嗎?
律師林俊峰回答:
一般而言,就算是定期租賃的契約,通常也會寫到房客只要1至3個月前提早告知房東,就可以提前終止租約,而拿回全部押金。如果沒有寫到此點的話,就請跟房東反應這些事情,請房東改善,如不改善的話,就要提前終止租約。
如果反應後房東仍不改善,也不同意提前終止租約,則根據《民法》423條規定,出租人應以合於所約定使用、收益之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並應於租賃關係存續中,保持其合於約定使用、收益之狀態。所以讀者您如果可證明房東有承諾這些內容時,則您非但可以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拒絕給付租金,且因此受有損害時,也可對房東主張債務不履行,而請求損害賠償。
另讀者也可根據《民法》第92條規定,主張受到房東的詐欺表示,以為會提供上開內容,才跟房東租屋,而現今皆無,決定提出撤銷承租的意思表示後,取回租金及押金,並可依侵權行為規定,向房東請求損害賠償。但是打官司時,還是要由讀者來舉證證明,房東確實有同意提供這些內容,因為法官最後也是要依照證據,來作為判決的依據。
資料來源:
蘋果日報
請選擇
基隆市
臺北市
新北市
桃園市
新竹縣
苗栗縣
臺中市
彰化縣
南投縣
雲林縣
嘉義縣
臺南市
高雄市
屏東縣
宜蘭縣
花蓮縣
臺東縣
澎湖縣
金門縣
連江縣
請選擇
民事案件法律諮詢
家事案件法律諮詢
刑事案件法律諮詢
非訟案件法律諮詢
車禍案件法律諮詢
債務清理法律諮詢
強制執行法律諮詢
智慧財產權法律諮詢
其他法律問題諮詢
任何時間皆可
9:00 - 10:00
10:00 - 11:00
11:00 - 12:00
12:00 - 13:00
13:00 - 14:00
14:00 - 15:00
15:00 - 16:00
16:00 - 17:00
17:00 - 18:00
18:00 - 19:00
19:00 - 20:00
20:00 - 21:00
上午時間皆可
下午時間皆可
晚上時間皆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