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車違規遭追撞 還可以提告嗎?
2017年01月08日00:00 孫友廉/採訪整理
前方機車違規導致後方機車追撞,如果後方騎士沒有保持安渠距離,注意車前狀況,恐怕還是有責任。示意圖
不具名讀者問:
我父親無照騎乘機車直行,突向左方靠行(似屬違規)遭後方機車追撞致頭部撞地送加護病房,後續需送安養院療養,對方認為我父親無照且違規,不願理賠,請問我們除對方強制險理賠外,可否控告對方過失傷害罪?
律師林俊峰回答: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4條第1、3項規定,汽車在同一車道行駛時,除擬超越前車外,後車與前車之間應保持隨時可以煞停之距離。又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並行之間隔,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
讀者的父親雖然是無照騎乘機車直行,並突然靠向左方行駛,以致於遭後方機車騎士追撞受傷,但後方騎士騎車時也要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定行駛,如果騎士當時騎車時,因疏未注意車前狀況,導致追撞到您父親,則騎士原則上也要負起責任,而涉犯《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的罪嫌。
至於您父親雖然是無照騎車直行,並有突然靠向左方行駛的情形,但這只是法官認定騎士有罪時,要判輕判重的依據而已,並不會影響會不會成立過失傷害的罪嫌。
資料來源: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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