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客戶 要求陪吃飯還站崗
2017年01月14日00:00 游仁汶/採訪整理
有讀者遭客戶要求陪吃飯。示意圖
不具名讀者問:
本人靠接案維生,和一公司有約定只接該公司的案子,但該公司最近不按過去的發薪酬勞,本人多次抗議,該公司主管永遠顧左右而言他,甚至想誘騙本人遵守內部規定回報工作內容(但我並不是他們的員工)。還突然片面要求本人陪同吃飯,說要到本人家樓下等,讓本人感到極為不安,能做什麼自保並嚇阻對方?去警局備案嗎?
律師黃仕翰答:
有關讀者問道,公司沒有按照約定的內容點付酬勞的部份,按照《勞基法》規定,公司應該要如期且逐額給付工資給員工,因此如果公司沒有按照這個約定來做,就有違反《勞基法》的疑慮,最高可以罰鍰30萬元,建議讀者可以考慮向勞工局請求協調或檢舉。
再來就是,公司主管甚至要求要陪吃飯,到家裡樓下等這個部分,按照《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如果說有無故跟追的情形,可以向警察機關報案,由警察機關介入後函請裁罰。
資料來源:
蘋果日報
請選擇
基隆市
臺北市
新北市
桃園市
新竹縣
苗栗縣
臺中市
彰化縣
南投縣
雲林縣
嘉義縣
臺南市
高雄市
屏東縣
宜蘭縣
花蓮縣
臺東縣
澎湖縣
金門縣
連江縣
請選擇
民事案件法律諮詢
家事案件法律諮詢
刑事案件法律諮詢
非訟案件法律諮詢
車禍案件法律諮詢
債務清理法律諮詢
強制執行法律諮詢
智慧財產權法律諮詢
其他法律問題諮詢
任何時間皆可
9:00 - 10:00
10:00 - 11:00
11:00 - 12:00
12:00 - 13:00
13:00 - 14:00
14:00 - 15:00
15:00 - 16:00
16:00 - 17:00
17:00 - 18:00
18:00 - 19:00
19:00 - 20:00
20:00 - 21:00
上午時間皆可
下午時間皆可
晚上時間皆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