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買房避糾紛 辦借名登記最穩
2016年03月28日00:13 地產中心/綜合報導
情侶若一起買房,辦理「借名登記」可避免產權糾紛。資料照片
讀者H先生向《蘋果》投書,他原要與前女友結婚,買房登記在前女友名下。 但頭期款及房貸都是由他本人支付,爾後兩人並未結婚,女方卻將房據為己有,並寄出存證信函要求男方將東西清空搬離,形成買房卻要被趕走的窘境,他不想一生心血付之東流,卻又不知接下要如何解決?
永然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李永然指出,出資者可拿出舉證,證明自己擁有「管理權」及「使用權」,如繳交的頭期款、貸款資金匯流證明、繳稅及水電單據,利用這些方法給法官,證明自己為實際買方,以要求產權返還。另外他也提醒,情侶買房易有糾紛,最好還是至第三方公證單位做「借名登記」,將所有權人、借名登記理由詳載,未來若發生糾紛,法律可確保購買方的權益。
資料來源: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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