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律法律網全省免費法律諮詢

免費法律諮詢專線: 0809-091-399
發生車禍了,處理有撇步! 收到支付命令應特別注意事項 拋棄繼承與限定繼承的迷思 何謂夫妻財產制?
首頁 諮詢項目 時事新聞 大法官解釋 案例分享 法律知識 書狀範例下載 相關連結
首頁 連律法律網 > 時事新聞快報 回上頁 回首頁
線上諮詢系統立即連線,專員即刻為您服務。
法律一點通,各類法律問題、常見問與答及解析。
我想諮詢,我可以諮詢哪些項目?
您不可不知的十個勞工權益問題。
企業個人法律顧問,常年法律顧問、商務磋商談判、降低商業交易風險、股東間權益協調及預防勞資糾紛等。

時事新聞

這款惡鄰 竟鎖電梯不給用


2016年03月30日09:12 胡守得/採訪整理

樓梯間等公有設施屬全體住戶共有,未經其他住戶同意私自佔用恐觸法。示意圖
樓梯間等公有設施屬全體住戶共有,未經其他住戶同意私自佔用恐觸法。示意圖

不具名讀者問:
我住套房電梯大樓,沒有管理委員會,鄰居家族因持有較多戶數,自認是管理委員,房子1993年蓋好,1996年他就把電梯鎖著不讓大家用,2012年才重新啟用並加裝磁卡,收管理費又不開憑據,目前更在1樓大門、電梯裝設監視攝影鏡頭,這樣是否妨害我的個人隱私?

律師洪維廷答:
讀者居住的電梯大樓,概念上可區分為使用上可獨立的「專有部分」,例如住戶各自住家內部的一切使用空間,及使用上不可獨立的「共有(用)部分」,例如大樓水塔、外牆、樓梯間等公有設施;讀者描述的大樓電梯情形,應屬供全體住戶使用的「共有部分」,所以鄰居未經其他住戶同意即擅將電梯設施私自占用,有可能構成《刑法》竊占罪。
讀者鄰居自任管理委員一事,既然未經各住戶同意,並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組成管委會並授權,當然不可以擅自收取管理費,讀者如有疑慮,可以拒絕繳納。但根本解決方法,還是建議大樓住戶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成立大樓管理委員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專職執行大樓管理責任,以避免未來糾紛不斷。
至於裝設監視器的地方,皆屬公共區域,所拍攝的範圍也未涉及個人非公開領域,恐未侵害隱私權,但因不是全體住戶授權或管委會決議,個別住戶也許可提告租住安寧權受損的民事求償。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

立即預約免費法律諮詢

姓名: 性別:
女生 男生
居住地區:
電話: 諮詢項目: 聯絡時間:
問題簡述:
免費法律諮詢專線: 0809-091-399 連律法律網 版權所有 ©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