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家送的房 要分給老公嗎?
2016年03月31日00:18 許淑惠/採訪整理
娘家贈送的房子屬個人所有,不用跟配偶分享產權喔。示意圖
不具名讀者問:
如果娘家在婚後過戶房屋給我,是否要分老公一半?假設我上天堂,可以事先辦理媽媽為房屋繼承人第一順位嗎?我的存款也是婚前存的,但來來去去很難證明,還有保單理賠受益人也是寫媽媽,請問這些都要怎麼辦理,才能確保以後一定會給媽媽呢?遺囑要怎麼樣才確保生效呢?
律師張浚泓答:
婚後娘家所贈房產屬讀者個人所有,讀者不用跟配偶分享產權,且該房產乃婚後無償取得,依《民法》規定,縱使日後夫妻法定財產關係消滅(例如:改約定其他夫妻財產制),也不列入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假設以讀者膝下無子且比父母先過世為前提,此時應由讀者配偶與讀者父母共同繼承,而依《民法》規定,讀者父母之應繼分僅為遺產之二分之一,若讀者欲保障母親權益,可考慮預立遺囑分配遺產,但應注意配偶之特留分(配偶之特留分為應繼分之二分之一)。讀者另可考慮於過世前,將房產以贈與方式移轉登記予母親。
又結婚前後之存款數額究竟為何,查詢銀行交易時間明細就可確認,再者,保單若有指定受益人,則保險事故發生,乃由受益人向保險人請求理賠,依來信內容,讀者配偶無權請求理賠。
最後,遺囑可分自書、公證、密封、代筆及口授遺囑,以自書遺囑為例,應由立遺囑人自己寫遺囑全文(不行電腦打字)、記明年月日及親自簽名,以確保遺囑效力。
資料來源: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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