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吹法國號吃紅單1500 法官判免罰
2016年04月17日00:52 丁牧群╱台北報導
家住新北市板橋區某社區8樓的葉姓男子,常於下班後在家練吹法國號,時間約晚間8時許,7樓鄰居黎女認為法國號聲音太吵,多次向警察檢舉,警察雖多次勸導,葉男自認音量低於50分貝、吹奏時間也未違反新北市府規定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禁止「「使用樂器致發生聲響」,仍繼續練吹,警方依《社維法》妨害公眾安寧條款,對葉男開罰1500元。但葉提異議後,新北地院裁定免罰。
警方依黎女與葉男隔壁鄰居共2人指證其聲音「確實令人不舒服,難以忍受」,且警方勘驗黎女錄到的法國號聲音,認為是持續性且音量確實大聲,因此開罰。但新北地院依據另3名鄰居告訴警方:「我知道有聲音…我是聽說好像有在準備考試」、「我沒聽到過」、「我個人還可以接受…」等語,認為葉男鄰居5人的證言互有出入,難憑黎女等2人陳述,認定葉男妨害公眾安寧。
至於黎女錄到葉男吹法國號的聲音,法官認為只能認定葉男吹奏行為有妨害隔壁及樓下2戶安寧,不過這是民事侵權行為的問題,不能說吵到2戶就構成「妨害公眾安寧」,因此裁定撤銷警方的1500元罰單。全案確定。
資料來源: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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