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律法律網全省免費法律諮詢
民事案件、家事案件、刑事案件、非訟案件、債務清理各類法律問題點此撥打免費諮詢專線: 0809-091-399

連律法律網

>

大法官解釋

>

釋字第740號【保險業務員招攬保險勞務契約是否為勞動契約案】

大法官解釋
解釋字號:釋字第740號【保險業務員招攬保險勞務契約是否為勞動契約案】
解釋公布院令:中華民國105年10月21日 院台大二字第1050026814號
解釋文:保險業務員與其所屬保險公司所簽訂之保險招攬勞務契約,是否為勞動基準法第二條第六款所稱勞動契約,應視勞務債務人(保險業務員)得否自由決定勞務給付之方式(包含工作時間),並自行負擔業務風險(例如按所招攬之保險收受之保險費為基礎計算其報酬)以為斷,不得逕以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為認定依據。
---
詳細理由書、意見書、聲請書及其附件請見資料來源。
資料來源:司法院大法官

快速預約
姓名: 性別:女生 男生
居住地區: 電話: 諮詢項目: 聯絡時間: 問題簡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