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擾鄰 分貝沒超標也可處罰
2016年08月03日00:00 許淑惠/採訪整理
受鄰居噪音困擾,可報警開罰。示意圖
不具名讀者問:
我家樓上鄰居24小時播放重低音音樂,因為分貝數不大,蒐證困難,但是十分具有穿透力,單調的聲音不斷重複,十分擾人,多次請警察來勸阻也未見改善。鄰居身上常有燒塑膠的味道,出入人士複雜,其他的住戶都非常害怕。請問從法律層面上有什麼方法可以處理?
律師嚴奇均答覆:
有謂百萬買宅、千萬買鄰,千金難買好鄰居,這大概是讀者的最佳寫照。依讀者所述,樓上鄰居24小時都播放著重低音音樂,分貝數可能未超過法令規定的管制標準,所以是屬一種不易量測之噪音;依現行《噪音管制法》第6條規定,若製造不易量測而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之聲音,由警察機關依有關法令處理。
因此警察機關得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第3款「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之規定,處新台幣6千元以下罰鍰,因此建議讀者應可請求警察機關依法開罰,而非只是勸導而已。
至於讀者所提鄰居身上常有燒塑膠的味道、出入人士複雜的情況,若危及居住全,也可報請警察機關調查,此外,若讀者居住的地方是公寓大廈、有管理委員會,也可以請管委會、管理公司協助了解該住戶進出份子,並了解住戶規約有無相關規定,當住戶違反法令或規約情節重大者,住戶可以透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要求該住戶強制搬遷,以維護社區安全。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