悔上美容課程 被收30%手續費合理嗎?
2016年08月06日00:00 游仁汶/採訪整理
民眾付費買瘦身課程後反悔,業者只可收取最高5%手續費。設計畫面
不具名讀者問:
我今年1月8日到店家購買8000元的美容課程,但因交通不便且沒有時間去,所以想辦理退款。當時店家未提供合約給我留底,也未告知7天的審閱期,後發現退費要先扣掉30%的解約金覺得不合理。上網查詢瘦身美容定型化契約,解約手續費不得高於5%,請問我是否可以要求照定型化契約退款?
律師黃仕翰回答: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得就特定行業公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意思就是就某些特殊行業的契約關係,原則上是以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的為主。
民眾如果簽了契約,內容卻與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的不一樣,則依照法律,這樣的契約約定是無效的。
本件讀者所述的情況,瘦身美容業中央主管機關對於定型化契約裡面應該或不應記載哪些事項,已經寫得非常清楚,依照公告的瘦身美容定型化契約規定,民眾如果還沒消費使用就要求退費的話,店家可以收取解約手續費,但收費金額以5%為限。
因此在本案當中,即便讀者已經簽訂定型化契約,條文內容約定解約手續費是30%,不過依照《消費者保護法》規定,超過5%的部分,店家是沒有權力收取的。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