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女友懷孕了 這些事不可不知
2016年07月08日00:00 記者許淑惠/採訪整理
17歲小女友懷孕了,家人堅持要她墮胎。示意圖
未具名讀者問:
我20歲了,女朋友17歲快滿18歲,最近她懷孕了,我們也願意把小孩生下來撫養,但是對方家人執意要動手術,請問有沒有什麼辦法可以處理?是不是結婚之後,我可以替另一半決定?
律師翁晨貿答:
人工流產(俗稱:墮胎)屬於婦女對自己身體的一種自主權,未婚、未成年懷孕,要進行人工流產須符合3種要件,第1、要少女本人同意,若欠缺該要件,任何人都不能強制她做人工流產,第2、是否符合《優生保健保法》第9條所列的6款規定,包括遺傳性疾病、因性侵而受孕、懷孕或生產會危及生命或身體健康及心理健康、家庭生活者等,第3、取得少女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換句話說,若少女沒有墮胎意願,沒有人可以強迫她墮胎,若是家人強迫帶至醫療診所,少女可以向醫師表明自己的想法,就沒有醫師敢替少女進行該項手術。
至於婚後的墮胎要件,不論成年與否,則變更為:第1、少女同意,第2、是否符合《優生保健法》第9條的6款規定,倘使少女墮胎理由是《優生保健法》第9條第6款規定「因懷孕或生產,將影響其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者」,則必須再取得配偶的同意後,才能實施人工流產。
所以無論少女成年與否、已婚未婚,只要少女有生產意願,沒有人可以替代少女決定,一定可以平安把孩子生下來。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