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住戶佔用騎樓 你可這樣討公道
2016年09月22日00:00 許淑惠/採訪整理
北市民族西路一排公寓也曾遭民眾舉報騎樓遭佔用。資料照片
讀者高聖欽問:
我住在一棟公寓的5樓,樓下屋主1年前將公寓騎樓蓋進自己屋內使用,使得樓上住戶很多不方便,請問該向何處單位投訴?如何讓騎樓歸還給住戶共同使用?
律師周仲鼎答:
公寓的土地是分別共有,騎樓原則上是建物所有人在面臨馬路依法預留之公開空間,土地則為私人所有,在建物登記上,也會登記為建物的附屬部分,因此騎樓的所有權,應歸全體建物所有人共有,單一屋主無權將騎樓蓋進自己屋內使用。
遇到這種情況的時候,若透過行政方法,可視為違章建築,讀者可向建管單位檢舉,由行政機關查報後要求拆除,此外,讀者也可透過民事訴訟管道,以共有人的身分向樓下屋主提起訴訟,並以所有人身分請求返還所有物,有就是騎樓的空間。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