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敬老年金遭查扣抵債 老人家可以這麼做
2016年10月04日00:00 呂志明/採訪報導
老人家擔心敬老年金遭查扣,可領現金自行運用。圖與本案無關。資料照片
讀者陳小姐問:
我母親80多歲,敬老年金都存入郵局,因20多年前簽過連帶保證人,近日郵局帳戶60多萬都突然被扣押(法院發的執行命令,之前沒有收過任何通知要求處理或要負責債務的通知)。因為母親年事已大,有健康問題,常叫救護車急診住院,很需要這筆錢。請問如何不被扣押?過去被扣押的可以拿回來嗎?
孫治平律師答:
讀者母親之前擔任過連帶保證人,依法就負有連帶償還債務的責任,母親存在郵局內的存款,經債權人於取得執行名義後,請求法院扣押並執行以清償債務,是無法拿回來的。
至於要如何避免日後再遭受執行,則建議讀者母親,日後直接前往發放單位領取敬老年金(現金),或請求發放單位匯入其他帳戶後,儘速領出,用來支付於必要的醫療費用,以維持讀者母親的健康。
另外,讀者也提到母親是為主債務人做保而擔任連帶保證人,在遭受債權人追索而造成損失後,可以請求主債務人返還讀者母親因清償債務所受的損失,以維護自身的權益。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