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有2種 追訴期差很大
2016年11月12日00:00 郭芷余/採訪整理
若遭三親等以外的人詐騙,追訴期長達20年。示意圖
不具名讀者問:
請問受到詐欺事件發生後,在多久期限內必須向法院提起告訴?超過期限內沒向法院提起告訴,之後再提告法院就不受理嗎?例如我2014年5月1日受到詐騙,必須在幾年幾月幾日前提告?
律師林岡輝答:
如果讀者是被直系血親、配偶、同財共居親屬、或其他五親等內血親或三親等內姻親詐騙,是告訴乃論之罪,必須從您發現詐欺犯行及犯罪嫌疑人時6個月內,針對該特定人提出告訴,如超過此期限,法院就會做成不受理判決。因此,即便您是2014年5月1日受騙,但仍需視您何時發現,才能確定讀者的告訴期間。
如果讀者是被上述人以外詐騙,其犯罪為非告訴乃論之罪,沒有告訴期間的問題。但,所有犯罪都有追訴期間的限制,如果超過追訴期間起訴,法院就無法追究犯罪。
詐欺罪的追訴期間是自犯罪行為完成時起算20年,因此若檢察官未在2034年5月1日前起訴,而是之後才起訴,法院就會做成免訴判決,駁回檢察官的起訴。所以建議讀者若受詐騙,請於發現犯罪後,盡速向檢察官或警察局報案,請求偵查。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