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大滲水 房客可退租並取回押金?
2017年01月05日00:00 張欽/採訪整理
房東找人修門,供人竟自行開門入屋。示意圖
不具名讀者問:
我們租下一棟全新的四樓透天,租約二年,現已住200多天,住進來發現第四台沒訊號,網路也一直斷線,房東要我們自己去接網路,他把辦網路的錢退給我們,沒想到颱風天四樓門跟三樓窗戶都大滲水,房東找來修門的人竟自己開門,我們都嚇死了,衣櫥都發霉了,衣服也是,現在找到另一間要搬家,請問能要求退押金嗎?
律師林富貴回答:
在房屋租賃關係存續中,房東若無正當理由侵入房客住宅,應構成《刑法》第306條的侵入住宅罪,但房東可以主張颱風破壞週遭環境,為了避免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的緊急危難,才不得已未經房客同意進行修繕者,房東可依《刑法》第24條緊急避難主張免責。
讀者請務必了解,終止租賃關係後才能返還押租金,若提前終止租賃契約,依法律規定必須要預告,且要給預告期間。
本件房客發現颱風造成重大損害,可能未經預告就終止租賃關係,除非能證明損害的事實與結果,且租賃的房屋已達到損壞不堪使用的程度,或是房客通知房東修繕,房東不願修繕或無法修繕,才能提前終止租約。否則,房客提前終止租賃關係,又未經訂定期間預告終止,想要取回押租金可能有困難,但若房東同意,就不在此限。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