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客戶 要求陪吃飯還站崗
2017年01月14日00:00 游仁汶/採訪整理
有讀者遭客戶要求陪吃飯。示意圖
不具名讀者問:
本人靠接案維生,和一公司有約定只接該公司的案子,但該公司最近不按過去的發薪酬勞,本人多次抗議,該公司主管永遠顧左右而言他,甚至想誘騙本人遵守內部規定回報工作內容(但我並不是他們的員工)。還突然片面要求本人陪同吃飯,說要到本人家樓下等,讓本人感到極為不安,能做什麼自保並嚇阻對方?去警局備案嗎?
律師黃仕翰答:
有關讀者問道,公司沒有按照約定的內容點付酬勞的部份,按照《勞基法》規定,公司應該要如期且逐額給付工資給員工,因此如果公司沒有按照這個約定來做,就有違反《勞基法》的疑慮,最高可以罰鍰30萬元,建議讀者可以考慮向勞工局請求協調或檢舉。
再來就是,公司主管甚至要求要陪吃飯,到家裡樓下等這個部分,按照《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如果說有無故跟追的情形,可以向警察機關報案,由警察機關介入後函請裁罰。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