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照遭攝影師網傳 這樣做可要求撤照
2016年04月20日00:30 許淑惠/採訪整理
婚照被攝影師上網,該怎麼做才能要對方撤照呢?網路照片
不具名讀者問:
我之前結婚時,有請攝影師幫拍攝婚宴過程,後來發現,他未經我的同意,就將我的婚宴照片刊登在網路上。請問我能不能請他拿下照片,該如何處理?
律師張浚泓答:
婚紗攝影師若受雇於婚紗公司,且依《著作權法》第11條規定與婚紗公司約定以雇用人為著作人,此時照片著作人應為婚紗公司(無特別約定,則著作人雖為攝影師,但著作財產權仍應歸婚紗公司享有)。而新人找婚紗公司拍攝婚紗照,若未特別約定著作權歸屬,依《著作權法》第12條規定,婚紗公司為著作人且著作財產權也歸婚紗公司享有。
但是婚紗公司行使著作財產權並非毫無限制。因為「肖像權」是以自己的肖像利益為內容的權利,而「肖像」是個人形象及個性的表現,每個人對於自己的肖像是否公開具有自主的權利,屬重要人格法益之一種,未經他人同意,擅自使用他人肖像的行為,應構成對其肖像權的侵害。受侵害民眾可依《民法》相關規定,訴請法院排除侵害及非財產上損害賠償請求精神慰撫金。
因此,即使新人並非婚紗照的著作人並享有著作財產權,但依上述說明,婚紗公司未經新人同意,擅將婚紗照刊登上網,已有侵害新人肖像權之虞,此時新人得命婚紗公司撤下相關照片,婚紗公司仍不作為,新人得向法院訴請排除侵害及請求相當的精神慰撫金。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